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装新装 资讯 2024-12-02 344 0

一、引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主管部门,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公积金服务。本文将全面解读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帮助市民了解公积金的缴纳、提取、贷款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提供使用指南。

二、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1.缴纳规定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应按照以下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的12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2)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2倍,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分别为5%-12%,具体比例由单位自行确定。

2.提取规定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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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国(境)定居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贷款规定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

(5)房屋总价不超过贷款限额。

三、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指南

1.缴纳流程

(1)单位办理公积金开户单位凭相关证件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2)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职工凭身份资料、户口本、劳动合同等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

(3)缴纳公积金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2.提取流程

(1)职工提交提取申请职工凭身份资料、提取原因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请。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提取公积金职工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

3.贷款流程

(1)职工提交贷款申请职工凭身份资料、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签订贷款合同职工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

(4)办理抵押手续职工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5)发放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

四、结语

了解和掌握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及使用指南,有助于市民更好地利用公积金资源,实现购房梦想。希望本文能为市民提供有益的参考,为构建和谐美好的青岛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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